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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電台即時檢討《頭條新聞》,本季播出後會暫停製作。
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,港台電視節目《頭條新聞》2月14日播出的一集,有關資料的準確性、污衊和侮辱警方,以及在個人意見節目中表達多方面意見所提出的投訴成立,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,敦促港台需嚴格遵守相關守則。
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聯署聲明,形容監警會上星期發表的專題報告「充滿誤導性」,對此深表遺憾,批評監警會僅聽信警方一面之辭,對監警會漠視警暴問題極其失望。
記協及攝記協說,曾經要求與監警會委員會面,但不獲安排,重申光明正大的執法者,不會懼怕傳媒、迴避採訪;只有違紀違法的人,深恐惡行見諸於陽光,才會傾力扼殺新聞自由。
據了解,有線電視鑑於經濟環境不明朗,由6月起至11月,要求每名員工每月放2日無薪假,公司會在明年起2年內作出補償,額外給予12日年假,每半年可放3日,但若辭職就不可用補償假期當通知期,補償假期亦不可補回錢。
據悉,無薪假不涉及更改僱傭條件,員工毋須簽署任何同意文件,不過每月要簽署確認下月放取無薪假的日子。
大批防暴警員下午進入尖沙咀海港城,警方表示,有人報案指商場內有人聚集,要求在場人士遵守《限聚令》。
警方到商場不同位置發出警告,在公眾地方多於8人聚集,屬受禁群組聚集,有機會干犯《限聚令》;又指有合理理由相信在場人士,正組織參與受禁群組聚集,若不立即離開,有機會遭受檢控。
2月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涉及露宿者的案件,先後有9名警員被捕,警方說,9名被捕警員已被停職,獲准保釋候查,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。
9名被捕警員,分別涉及2月4日和2月24日,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進行的反罪惡行動,分別涉嫌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」和「妨礙司法公正」。